關于規范2020年會理石榴營銷市場的通告
一、石榴果品采收銷售
根據我縣不同區域石榴成熟情況,分別確定開園采摘上市時間。果農、營銷者務必堅持成熟石榴分批采收、分級銷售,未成熟果品不得流入市場。
(一)開園指導時間
1.早熟產區。關河鎮菜籽園村5、6、7組;黎溪鎮魚鲊村;木古鎮牛筋樹村1、2、5、9、10組,建政村4、5、7、11、13組,海紅村5、10組;通安鎮皎平渡村1、3組;新發鎮銀星村;鹿廠鎮銅礦村9組,白草村8組,黑濤河村1、2、3、4、5、8、9、10組,鳳營村13、14、15組;彰冠鎮鹽龍村5、6、7、8、9、10組。開園上市指導時間為8月1日。
2.中熟產區。黎溪鎮、關河鎮、木古鎮、通安鎮、新發鎮、鹿廠鎮、彰冠鎮早熟產區外的村、組;綠水鎮、樹堡鄉。開園上市指導時間為8月20日。
3.晚熟產區。城南街道辦事處。開園上市指導時間為9月5日。
4.特殊用途品種石榴。對特殊用途的少量石榴果品確需提前上市的,由果農向所在村委會提交提前采摘銷售申請,村委會核實上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同意,出具準許提前采摘上市通知書后,方可采收銷售。
(二)分級標準


二、石榴包裝生產銷售
(一)會理石榴外包裝箱生產實施備案制。生產企業在2020年8月20日前,向縣農業農村局石榴辦提交備案申請及相關資質材料。會理石榴市場聯合執法組負責對申請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備案,通過備案審核的企業可合法取得“會理石榴”系列專用標識的年度使用權,成為本年度“會理石榴”外包裝箱定點生產企業。非定點企業禁止生產銷售“會理石榴”外包裝箱。
(二)會理石榴外包裝箱版面設計要求。定點企業生產銷售的會理石榴外包裝箱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對版面設計的要求,不得使用不規范的圖案、文字、標識。電商包裝版面由縣商務經濟合作和外事局負責審核后,報縣整頓規范會理石榴市場聯合執法組;其它設計版面由縣整頓規范會理石榴市場聯合執法組進行審核。定點企業按審定后的石榴外包裝版面進行生產。
(三)會理石榴外包裝箱標識要求。凡在會理縣行政區域內生產的石榴所使用的外包裝箱上應標注“會理石榴”“大涼山特色農產品”“綠色食品”證明商標圖案及“中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標識圖案;外包裝版面上應統一標注規范的“大涼山會理石榴”“大涼山會理青皮軟籽石榴”或“大涼山會理軟籽石榴”等字樣,不得標注不利于“會理石榴”品牌打造的“突尼斯軟籽石榴”等字樣;須在包裝箱相應位置標注“產地:四川會理”字樣。
(四)會理石榴內包裝要求。會理石榴內包裝須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環保要求的包裝材料,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的包裝材料。
三、會理石榴營銷管理
(一)繼續推行質量溯源體系建設,對果品質量進行可追溯管理,保障石榴果品質量,維護會理石榴品牌形象。
(二)果農、果商要自覺遵守市場規則,依法依規、誠實守信進行果品交易,嚴禁發生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等行為。
(三)各鄉(鎮)、街道要認真落實轄區屬地管理職責,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轄區內石榴營銷市場加強監管,及時有效處理好相關事宜。
(四)充分發揮石榴營銷市場中各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組織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各行業自律管理,規范市場經營行為。
對違反本通告相關規定,擾亂石榴市場正常經營秩序,構成違法犯罪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投訴(舉報)電話:0834-5631291。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會理縣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